澄清
就发展商销售代表于2021年12月28日对传媒介绍The YOHO Hub 发展项目的第B期(「期数」)第1座18楼J单位的示范单位时提及有关一房连开放式厨房单位的厨房设备,现澄清期数内的一房连开放式厨房单位内提供的为蒸炉,而非二合一蒸焗炉。有关期数的住宅单位的装置、装修物料及设备之详情,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
发展项目期数名称: The YOHO Hub发展项目的第B期 (「期数」)
(期数中住宅发展项目的第1座、第2座、第3座及第5座称为「The YOHO Hub」)
区域: 元朗
期数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: 朗乐路1号
卖方就期数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: www.theyohohub.com.hk
本广告/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、图像、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。有关相片、图像、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/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。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,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,以对该发展地盘、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。
卖方︰元朗物业发展有限公司(作为“拥有人”)、成协有限公司(作为“如此聘用的人”)(备注︰“拥有人”指期数的法律上的拥有人或实益拥有人。“如此聘用的人”指拥有人聘用以统筹和监管期数的设计、规划、建造、装置、完成及销售的过程的人士。 )
卖方(拥有人)的控权公司︰西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
卖方(如此聘用的人)的控权公司︰Able Mariner Limited、Time Effort Limited、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
期数的认可人士︰郑恩莹
期数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份担任经营人、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:创智建筑师有限公司
期数的承建商︰新辉建筑有限公司
就期数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︰何耀棣律师事务所、孖士打律师行、胡关李罗律师行、薛冯邝岑律师行及高李叶律师行
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(有关承诺已经取消)
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︰Sun Hung Kai Properties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
本广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拥有人的同意下发布。
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,以了解期数的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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